带编教师退役军人专岗,还有辅警…战友速看!

2025-03-13

就业是战友们密切关心的问题

近日小双注意到

多地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警务辅助人员

正式编制、有专岗!
退役军人享受专业加分
等多重就业优待
除此之外
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组织多场退役军人及军属专场招聘
一起来看看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4-2025学年福州市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的公告


福州市教育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75名、参聘教师145名。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要求


图片


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福州市在编教师。其中,一级教师岗位(3号、6号、25号岗位)不面向福州市公、民办学校教师;其余岗位为新任教师岗位,其中,在榕入伍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门岗位(5号、17号岗位)须符合中学新任教师岗位报考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由福州市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并在2025年3月前退役且毕业的士兵。入伍前为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其中在校生、在籍生须在退役后复学且毕业,202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7月);其他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同意离职证明》,暂不能提供的,需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取消选岗资格,材料提交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岗位


岗位类型分为编制内岗位和参聘岗位,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以下简称“市属学校”)的招聘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详见附件1,其中福州第四十三中学(专门学校)相关介绍详见附件3。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参聘岗位人员在师德师风、进修培训、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工资奖金、工会福利、人事档案、奖惩、休假、人员流动等方面的管理和待遇均同编制内人员。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3月19日8:00至3月25日17:30,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网址


考生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1个岗位志愿。


2.网络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本科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


3.报考一级教师岗位(3号、6号、25号岗位)、中学舞蹈教师岗位(18号岗位)和专业课新任教师岗位(30-44号岗位)的应聘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平台后,在市属学校相应学科岗位“委托类”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其他岗位在“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


(四)考试比例


网络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各岗位报名人数及开考情况等将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网络初审。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2.笔试内容。各岗位均参加福建省考试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其中,报考中学舞蹈教师岗位(18号岗位)和专业课新任教师岗位(30-44号岗位)的,笔试内容仅为教育综合知识。


3.笔试安排。通过笔试资格网络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其中,18号,30-44号岗位的笔试原始成绩为折算成百分制的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各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5.政策加分。符合以下招聘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省有关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报考在榕入伍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门岗位,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上述报考人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8:30-12:00)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名单另行公示。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核:面试资格审核采用现场审核方式组织,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5,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通过面试资格现场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至面试资格审核后一个工作日)。


2.面试时间: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片段教学、回答专家提问,招聘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考生现场自行准备的教学方案、教学步骤等内容不记分。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面试现场宣布的所有成绩合格考生的平均分÷本面试组现场宣布的成绩合格考生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确定拟聘人选


1.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面试成绩1:1折算,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60分合格。面试或综合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2.选岗要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选岗人选。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选;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选。


选岗人员因故放弃选岗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进入选岗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选岗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因故放弃拟聘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名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各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聘用规定


1.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各主管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可申请进行一次复检。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编制内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参聘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新任教师岗位的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聘任在专业见习期(专业初期)岗位。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或竞聘方案)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一级教师(3号、6号、25号)岗位的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由用人学校根据实际岗位设置情况确定原聘用岗位的接续。


3.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办理入编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5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91-83340647)。


6.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5年8月16日。


七、其他说明


1.境内学历和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8.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或“备注”栏中专业研究方向要求某某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并结合学业成绩单进行综合判断。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福州市教育局, 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5年。政策咨询电话: 0591-83376761

             

附件:

1.市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2.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3.福州第四十三中学(专门学校)相关介绍


                               福州市教育局

2025年3月5日

泉州市


3月6日

泉州市教育局发布

2025年泉州市公办学校

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

计划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1246名

其中惠安县、安溪县

台商投资区等地

有退役士兵专岗

全文如下

2025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


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公办学校师资需求情况,决定组织开展泉州市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制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全市计划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1246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各岗位信息表要求);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4)现役军人;(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6)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函,有需要面试的岗位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岗位信息表》有特别说明的,按特别说明要求执行。说明要求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


2.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其中,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进行查验。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须一致。


4.报考人员相关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6日,其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


5.报考的岗位要求的“师范专业”是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含师范类院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6.报考的岗位如果要求“须具备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学经验”的,考生在资格审核时,应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学经验的工作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凭证等。


三、报名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9日8:00至3月25日17:30,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考资格审查


在网上报名期间,由泉州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和考察阶段时,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等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网上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网上初审状态如果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如果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而网上初审状态为“不通过”的,应在第一时间网上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申请加分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泉州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单位隶属关系分别在泉州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商人社部门研究后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


具体考试形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笔试的方式进行,有关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笔试


4月19日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仅考“教育综合知识”者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作为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原始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专业岗位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间等由各招聘单位(学校)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四)考试成绩


1.考试采用仅笔试的,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即综合成绩。


2.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各单位、学校网站公布,入围人员成绩根据招聘单位(学校)隶属关系分别在泉州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体检、考察、聘用。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面试成绩皆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若报考人员档案无法在6月20日前寄达,报考人员须于考察时同步提供原档案寄存单位出具的查档情况函(附件2)。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拟聘用教职员工的准入查询工作由拟聘用的中小学校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模块中提交查询申请,按单位隶属关系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查询结果。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根据招聘单位(学校)隶属关系分别在泉州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同一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学校的,由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学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决定优先选择顺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招聘单位网站以及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泉州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招聘单位(学校)网站,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联系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网站发布的《2025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人社局等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22112393。


(四)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招聘岗位是否递补由教育行政部门商同级人社部门研究决定。


(五)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781630、22785162。


附件:

1.2025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关于**同志表现及查档情况的函


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3月6日

漳州市

3月5日

漳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968名
针对“专门岗位”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
以及退役士兵加分政策进行了说明
近20个“专门岗位”
涵盖小学初中教师、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
小学(初中)体育与健康教师
中职体育与健康教师等
全文如下

2025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 )以及《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5〕3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漳州市市直学校和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968名。现将招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9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6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


9.截止到2025年3月5日仍为本市在编教师(含试用期内,以编办提供的数据为准);


10.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11.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方式


(一)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www.eeafj.cn)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5年3月19日8:00—3月25日17:30。以市直、县(区)、开发区(投资区)为单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网上报名期间,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的个人学习工作简历必须填写完整真实,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四)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将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岗位的考试方式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一)笔试


报考人员统一参加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内容。以《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5〕3号)文件公布的笔试科目类别和《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大纲》为准。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卷面成绩以100分制计算(笔试卷面分换算为100分制后为笔试卷面成绩)。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成绩和各项加分之和。


笔试卷面分总分为150分。报考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和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东山县、南靖县、华安县、漳州台商投资区、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漳州高新区、常山开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合格线为90分;报考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合格线为70分。


(二)资格复审


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资格复审时,出现考生放弃或审核不合格的岗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各级人社部门负责监督。


(三)面试


1.招聘岗位要求面试的,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拟聘人数时,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


2.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闱候考室,迟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天的下午5:30之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确认并及时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未通过需要递补的,由招考单位向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批准,方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有关面试方案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另行公布,未经核准的方案不得擅自公布并组织实施。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招聘岗位不要求面试的,笔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招聘岗位要求面试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选岗


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该职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如遇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笔试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卷面成绩再相同,以专业知识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卷面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进行准入查询。


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特殊情况需要递补的,须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各县(区)政府网站、教育行政部门网站等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一)拟录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以下简称《聘用合同》),纳入单位事业编制。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同放弃录用资格。


(二)所有招聘人员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录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三)最低服务年限由用人单位在合同中或在岗位需求信息表中进行明确。


十、相关说明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其他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限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其他资格证书应在2025年3月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放宽到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5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放宽到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公开考试。


(二)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报考人员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拥有“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5.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指报考者所具有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是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资格证书,其中涉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要求能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或“福建省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是指报考人员所具有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6.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取得学科相关教师资格证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由报考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说明。考生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名称不一致时,按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进行认定,具体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认定。


7.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


(三)招聘面向范围


以《岗位条件一览表》中具体岗位的面向范围为准。2025年3月5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内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23年、2024年、2025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生源地为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四)专门岗位


招考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于2025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招聘范围内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入伍前户籍或生源是在招聘范围内,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并在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且退役的漳州市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役前须为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岗位表中对专门岗位的面向范围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五)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成绩加3分,报考县(区)所属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中央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退役运动员需有省级体育部门批复退役的文件。


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生源的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笔试成绩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另加3分/次,荣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次,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另加1分/次;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以上的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加5分。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符合以上1、2条款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2025年3月23日—3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将有关加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填写好的《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一份,报送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5.加分仅限于笔试成绩。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优待政策。报考专门岗位不享受加分待遇。


(五)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及要求


1.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笔试卷面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卷面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卷面成绩再相同,则面试加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只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卷面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成绩再相同,以专业知识卷面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卷面成绩再相同,则面试加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3.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资格审核要求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报名表上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名称与教师资格证上名称一致,否则视为信息失真。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漳州市事业单位,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最低服务年限


此次公开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新任教师的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岗位条件一览表》中未明确的,以教育行政部门或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准。合同应明确任教岗位、服务年限、违约责任等事项。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基层教师队伍的稳定。


(八)对岗位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条件一览表》为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有关的考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对象等有关招考信息将通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网站发布。


(二)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政策。


(五)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执行。


(六)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做好方案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解释工作。


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福安市

近日
福安市教育局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中(职)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89名
针对“专门岗位”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
以及退役士兵加分政策进行了说明

全文如下

福安市教育局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福安市中(职)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通告


经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福安市2025年中(职)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信息发布


招聘相关信息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考平台(www.eeafj.cn)和福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fa.gov.cn/)公开发布,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5年福安市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计划表中未注明经费性质的,均使用财政核拨编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毕业生(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报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福安市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应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具有审批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解聘、解除或调动证明。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是指已满18周岁、未满36周岁(在1989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的,按上述原则类推计算,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到月。


4.本次公开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5.面向地区为“宁德市”是指报名截止日前常住户口在宁德市的人员,宁德市内外高校的2023、2024、2025年毕业的宁德市生源及宁德市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宁德市报考者,可报考面向地区为“宁德市”的岗位。生源地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面向地区为“福安市”“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


6.报考人员用以报考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7.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境外学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教师资格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除幼儿园岗位外,其他各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含所列以上的资格证。


8.境内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三)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福安市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考平台(www.eeafj.cn,以下简称“报考平台”),不缴费,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福安市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应在3月19日8:00至3月25日17:30登录报名平台,完成个人注册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平台将在2025年3月25日17:30关闭。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诚信报考;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考平台所要求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中职)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中职)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以境外学历报考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报考人员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其他条件”要求(如教师资格证等),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自行判断错误或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虚假身份进行报名,扰乱网络报名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格初审。由福安市教育局对相应的网络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且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全程。咨询电话:0593-6381271。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和申诉。


报考人员原则上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之内登录报考平台查询初审情况。若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3月19日8:00至3月25日17:30,通过报名平台申诉,逾期不予受理。报考人员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三、笔试安排


(一)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二)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报考平台,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19日(星期六)。


笔试地点设在宁德市,具体考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


(四)笔试加分


1.加分对象: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可以享受笔试成绩加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笔试加分。


2.加分办理:符合笔试成绩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2025年4月11日(8:00-11:30,14:30-17:00)向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福安市阳头街道金沙岗64号教育局5楼508室)提交加分资格认定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准考证号、报考岗位),办理笔试成绩加分确认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加分,责任自负。对符合笔试成绩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折算成100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加分标准详见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loginflag=false)首页“笔试加分事项”栏目。


(五)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查询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以省教育厅通知、公告为准。


(六)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按报考福安市教师岗位与考人员笔试成绩(总分150分)的平均分降20分为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及以上的报考人员才有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核


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入围面试人员请自行下载《2025年福安市中(职)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个人网上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若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可随带院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及就业推荐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到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福安市阳头街道金沙岗64号教育局5楼508室)进行资格复核,最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予以公示。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与面试内容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与内容

⑴职校、中学、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片段教学。

⑵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主题绘画(30分)、片段教学(40分)、幼儿歌曲钢琴弹唱(30分)。


(二)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工作由福安市教育局、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参加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网络报名后未参加笔试,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


2.考生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小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聘用。


3.免于笔试的应聘者面试合格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


4.面试考官确定

面试考官临时组成,每组由5-7人组成,考前随机抽签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5.面试成绩计算与公布

面试考官当场评分,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的办法计算。面试成绩在下一位考生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


(一)职校、中学、小学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0×100)×60%+面试成绩×40%。


(二)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0×100)×50%+面试成绩×50%。


(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按学历高(同等学历师范类优先)优先聘用;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再进行面试加试。


七、体检和考核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无笔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福安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的医院应是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复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八、聘用


福安市教育局、人社局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和职称确认(或评审)按相关文件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进入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应在各环节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政策咨询电话: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0593-6381271。投诉监督电话:0593-6381631(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三)本次中(职)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相关事宜均在福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fa.gov.cn/zwgk/zdxxgk/jygzxx/)发布,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通告由福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福安市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2025年福安市中(职)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


  福安市教育局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7日

3月7日

福州市公安局发布

公开招聘第46期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同等条件下

优先招聘退役士兵等

全文如下

福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第46期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46期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等详见《福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人数


共计招聘辅警35名。


三、工作职责


参与公安机关相关警务辅助工作。主要为协助民警开展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看护违法犯罪嫌疑人、社区入户走访、窗口引导、110接处警、文稿撰写、档案整理、后勤综合服务以及其他可由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的工作等。


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警务辅助人员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福建省内户籍人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4.各岗位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期间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5.身心健康、形象良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公安机关工作纪律。


7.从福州市公安局往期公开招聘的辅警岗位中辞职,自批准辞职之日起不满一年的,不得报考。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和文职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9.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聘用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五、福利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与福州市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根据人员学历和岗位层级的不同,除依法缴交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外,全年实发工资平均在每月3100元至3700元之间不等(含季度、年度绩效奖金及各类津补贴等)。具体工资标准按照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工作期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六、招聘程序


经报名审核、简历筛选、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公示后,签订劳动合同。各环节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入闱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考试不指定培训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七、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后不再更改。


(二)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2日至3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三)报名地点


报考01岗位: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鼓楼区福新路230号),咨询电话:87567526。


报考02岗位: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台江区洋中路6-6号),咨询电话:63193298。


报考03岗位: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仓山区朝阳路30号),咨询电话:83463996。


报考04岗位: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晋安区火车站西园村坑头698号),咨询电话:13******026。


报考05岗位: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闽侯县上街镇广贤路8号),咨询电话:23506266


报考06-13岗位: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畅安大厦13楼),06-09岗位咨询电话:87026979;10-13岗位咨询电话:87027845。


报考14岗位: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桃岭路181号福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1楼接待室,咨询电话:87022409。


(四)报名材料


报名时考生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3.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各岗位的,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上网查询并打印本人学历信息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选择在线打印)。注册备案表上需生成在线验证码(网页截图打印无效)。个人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效;


4.持境外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本人持有的有效资格证书、驾驶证等各类技能证书;


6.民警配偶及子女报名的,应提供关系人的在职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士兵报名的,应提供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3张;


8.填写完整的《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表格须用A4纸单面打印,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报名人签名”栏目由报名人员亲笔签名。考生应下载本期公告中的报名登记表前往报名;


9.应聘者可根据需要另附个人简历、成果作品等材料。


八、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考生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实,或是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不诚信行为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报名初审环节结束后,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若发现考生存在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入闱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3.准考证作为参加各环节考试的重要凭证,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不再补办。准考证领取时间及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考生进入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提出放弃等情况的,一年内不得报考福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


5.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6.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j.fuzhou.gov.cn/)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通讯畅通。


7.本公告由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周宁县

日前

周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周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招聘公告

面向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自主就业退役军人

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军人家属

开展线上专场招聘会

全文如下

为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扶持、公共服务、组织协调、拥军优属等方面优势,结合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政府、市场、社会各方面力量,促进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就业创业,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体现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的尊崇尊重,周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持续开展周宁县退役军人及军属网络招聘会活动。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周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周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承办单位:周宁县人力资源市场


二、服务对象


(一)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军人家属;

(二)其他有就业意愿的求职者。

三、开展方式

网络招聘会

四、招聘岗位

(点击小图放大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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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网络招聘会提供:工厂工业、市场销售、文职文员、餐饮休闲等各行各业岗位供您选择,欢迎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军属及有就业意愿的求职者积极参与此次活动。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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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
由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办的
“2025年北京市退役军人线上招聘会”
第三期招聘活动启动

参加本期招聘会的270余家企业

提供6200余个岗位

北京市退役军人及驻京部队随军家属

可通过登录网址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进行注册报名、查询岗位信息和应聘求职

PC端:https://www.wjx.cn/vm/tJBFyun.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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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市退役军人线上招聘会


参加线上招聘会的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

如有持续就业需求

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

进行北京市退役军人就业需求登记

完成需求登记的人员

将获得网站平台提供的

精准岗位推荐和简历代投服务


部分优质公司、岗位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企)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成立于1955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家大学出版社。1982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高等学校文科教材出版中心,2009年获首届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荣誉称号,2007年、2018年和2021年三次荣获中国出版政府奖先进出版单位奖,是国内少数几家囊括所有国家级出版奖项的出版社。

人大出版社始终坚持正确的出版方向,秉承“出教材学术精品,育人文社科英才”的出版理念,实施精品战略,出版了一大批具有文明传播、文化积累价值的教材和学术著作,以优秀的出版物传播先进文化,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出版的重镇和一面旗帜。


【招聘岗位】办公室文员

一、岗位职责

1.提供公务出车的驾驶服务,确保出行安全;

2.协助做好部门的会务保障、联络协调等各项行政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行政公文、领导交办的文字材料及其他文书的起草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崇廉拒腐,品行端正,热爱出版事业,身心健康;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熟练掌握汽车驾驶技能,有司机或行政后勤相关经验者优先;

4.工作认真细致,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薪资待遇

面议

四、工作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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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瑞霖医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博瑞霖集团是一家集生产、研发、商业化于一体的综合性医药集团,拥有生物制药及疫苗的生产、研发平台,在儿科、骨科等领域均有涉猎。博瑞霖以医药医疗产品的商业化为基础,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创新药的合作开发及许可引进,积极打造拥有商业化平台优势的综合性医药企业,以创新医疗产品服务大众健康,成为患者、医学卫生专业人士和社会信赖的合作伙伴。


【招聘岗位】医学信息沟通专员

一、岗位职责

1.向医院、临床医师、药师等客户传递产品与专业诊疗服务信息;

2.反馈产品临床使用情况及医院需求信息;

3.为医院和临床医生、药师等客户提供专业医学解决方案;

4.制定并实施产品推广计划;

5.建立、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和客户长期合作关系。

二、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勇于迎接挑战,不惧怕压力,勤奋努力,主动积极,善于学习,逻辑缜密,积极实践,乐于执行,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3.志愿在医药行业领域学习和深耕,有医药相关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面向全国退役军人及家属招聘;

5.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三、薪资待遇

6000-8000元/月

薪资范围:基本工资和补贴6-8K根据绩效表现还额外有绩效奖金,福利为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带薪年假、带薪病假、年度体检。

四、工作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街6号院3号楼12层1201内1



3


天九共享平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天九共享集团创办于1991年,是享誉中外的独角兽企业孵化加速器,通过天九老板云线上+独角兽线下大会相结合为企业服务,助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在北京、上海、深圳、纽约、巴黎、墨西哥城等40多个城市拥有100多家公司,4000多名员工,目前天九平台上服务企业数量超过200万个,正在加速的独角兽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超过400家。


【招聘岗位】营销总监

一、岗位职责

1.负责甄选企业家客户资源;

2.邀请客户参加线上线下产品发布会;

3.完成产品销售和服务。

二、岗位要求

1.有独立法人的企业家客户资源;

2.一年以上企业家客户营销工作经验,且业绩优异;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25-40岁;

5.沟通能力强且热爱销售工作。

三、薪资待遇

8000-10000元/月

四、工作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镇北苑家园7号楼天九共享平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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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内姆(北京)种子有限公司


纽内姆于1916年成立于荷兰,现隶属于巴斯夫农业解决方案部,作为全球农业蔬菜种子领域专家,为全球整个蔬菜价值链提供可靠的解决方案。目前在全球范围内提供24种蔬果作物1200个品种。全世界每天超过5亿消费者享用的蔬菜种子来源于纽内姆。


【招聘岗位1】高级区域产品专家

一、岗位职责

1.理解并沟通作物战略,传达作物愿景和战略给区域团队;

2.试验计划和执行,完成区域试验计划;

3.执行高效准确的产品开发流程;

4.深入了解市场趋势,提出明确的晋级建议及晋级流程管理;

5.协调安排试种品种以及交付,与试种团队合作,提供品种评估培训;

6.品种登记和知识产权保护;

7.对育种和销售细分市场进行准确定位,为区域的育种项目提供明确的指导方向;

8.对销售市场部门支持合作并处理投诉;

9.积极参与品种引进策略,在需要时制定和支持作物栽培方案。

二、岗位要求

1.农业相关专业本科或硕士学历;

2.英语流利;

3.熟悉作物产品开发过程、有植物、农艺技术和遗传学相关背景优先;

4.具备创新思维;

5.沟通高效,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6.具备数据分析评估能力。

三、薪资待遇

10000-15000元/月

四、工作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经海四路16号


【招聘岗位2】销售经理

一、岗位职责

1.制定并执行市场开发计划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

2.制定并执行T2阶段、试推广和商品化阶段的试种计划,并提出产品线相关建议;

3.提高种植户对公司产品和品牌的认知并拉动市场需求。与关键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客户提供产品知识、种植技术和农业概念等解决方案;

4.关注作物以及产品链的动态、市场信息和发展趋势,并执行相关战略;

5.做好负责区域的销售规划和预测,实现销售目标;

6.组织作物相关培训以及推广活动,召开田间推广会、种植户大会等;

7.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提高客户忠诚度;

8.收集整理相关市场数据,建立广泛的客户联系;

9.配合协助其他活动及相关工作。

二、岗位要求

1.本科学历,农学、蔬菜学等相关专业;

2.有3-5年农业相关工作经验;

3.执行力、规划力强,有工作激情;

4.具备一定的销售技巧,团队协作能力;

5.具备同时处理多项任务的能力;

6.有驾照。

三、薪资待遇

6000-8000元/月

四、工作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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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环起航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四环起航科技有限公司在制药行业应用领域积累了深厚的专业底蕴,凭借多年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全面且卓越的冷冻干燥设备及配套服务。公司产品覆盖范围广泛,从实验室研发阶段的精准需求,到中试生产的过渡衔接,再到大规模生产的高效运作,均能提供契合的冻干设备解决方案。

公司已通过多项权威认证,包括ISO质量体系认证、CE认证,荣获高新、专精特新企业称号,以及创新型中小企业、3A认证等。在设备设计与制造过程中,严格遵循cGMP、EUGMP、CMP、CE、GAMP和FDA 21CFR Part11等国际通行标准,确保产品满足全球药品生产监管的严苛要求,产品质量与安全性获得国际认可。


【招聘岗位】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一、岗位职责

1.负责产品设计或设备整体方案设计,确定机械结构、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的基本框架和技术参数;

2.负责产品图纸绘制与文档编制;

3.负责产品零部件选型,参与生产工艺制定;

4.主要负责PLC、SCADA、DCS等工业控制硬件的设计、软件开发及人机界面开发;

5.负责提供售前、售后技术支持及培训工作。

二、岗位要求

1.统招本科以上学历,电气及自动化专业,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熟练运用AutoCAD、EPLAN等相关电气设计软件,了解电器控制程序;

3.精通西门子smart300/1200/1500等系列PLC编程,精通上位机软件开发以及相关组态;

4.熟悉工业电气设备及各种常规仪表的工作原理与控制原理;

5.熟悉各类传感器、变频器、PLC和电机驱动器的性能特性,技术参数及应用场合;

6.熟悉欧姆龙、汇川等PLC、SCADA、DCS等硬件系统开发和软件编程,具有工业控制系统开发经验,熟悉防爆、防护、电气安装规范等标准;

7.具备丰富的机械设计经验,熟练使用CAD和Solidworks者优先录用。

三、薪资待遇

10000-15000元/月

四、工作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金隅大成时代写字楼1508室




山东省


2025年山东省退役军人服务省市重大项目

人力资源对接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暨

胶东经济圈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

将于3月14日举行

此次活动旨在为山东省近期公布的

562个省重大实施类项目

38个省重大准备类项目

提供退役军人人力人才支撑

充分发挥其在地方经济建设和

重点项目推进中的重要作用

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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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吸引了全省229家企业参与

涵盖能源、制造、医药、服务等多个领域

招聘会共提供岗位3000余个

充分满足退役军人多样化就业需求

活动还创新推出“军岗在线”求职二维码

退役军人扫码即可

一键投递简历实现“码”上就业



陕西省


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计划于

2025年3月至12月
共开展10场专场线上招聘会
让退役军人好找工作 找好工作

切实发挥退役军人重要人力资源作用

3月14日至3月31日
2025年第一场线上招聘开启
组织陕西地区军创企业及信息技术企业
约80-100家参加
提供优质就业岗位1500-25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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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扫描

“陕西省退役军人动态精准就业服务平台”

二维码进入招聘会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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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双拥ID:shuangyong_【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双拥微信公众号】

投稿邮箱:zgsyxmt@163.com

来      源: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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